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21/10/20 8:54:07 点击量: |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项目部对本施工合同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专职安全工程师具体负责本施工合同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对各自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为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监督,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 三、督促各承包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增强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摒弃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四、全体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行业、省市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及时传达上级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管理文件。 五、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防灾、抢险、消防、卫生、临时用电、机械作业、高空作业、隧道爆破、交通安全等管理制度。 六、项目部把安全施工作为日常现场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专职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要求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七、上报的开工报告资料中,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八、施工之前,应配备必须的安全设施,包括标示牌、警告牌、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防护栏、消防灭火器材等其它有关的安全设施,在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九、加强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进行气象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提前作好针对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需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十、违反《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其它施工安全规定的,监理部可以按照经业主批准的《施工安全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时,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抢救受伤的人员,保护好事发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立即上报公司总部、业主和相关主管部门。 十二、加强与业主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业主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驻地办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本施工合同内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 全体施工人员以对国家、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方针。 五、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对本施工合同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②、制订安全生产实施办法; ③、建立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明确各级施工管理职责; ④、审查制定好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⑤、签发安全生产整改后的各个方案,并向监理报告; ⑥、检查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可行; ⑦、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整改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⑧、每次工地例会中,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议题。在施工月报中,要详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⑨、负责审查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岗位责任,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⑩、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事故审理工作。 六、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①、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②、经常性巡查工地,检查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果断纠正违规行为; ③、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 ④、详实记录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及时上报监理; ⑤、积极组织召开施工内部安全生产教育例会; ⑥、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⑦、协同项目经理参与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⑧、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 ⑨、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①、制定上报的开工报告中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 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专职安全员及项目经理; ③、落实施工范围内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善于发现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④、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控制。 八、驻地办后勤人员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执行驻地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 ②、积极参与驻地办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③、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驻地食堂、宿舍、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专职安全员及项目经理。 ⑤、厨师要确保厨房和饭菜的卫生,过期变质的食物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⑥、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专职安全员及项目经理。
安全例会和学习制度
一、安全例会制度 ①时间:在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如果现场问题较多或出现严重隐患,安全例会提前召开或增加频率。 ②人员:例会由专职安全员主持,安全主管、安全员、施工队长、施工技术员等参加。必要时会议应邀请监理部安全主管、项管部现场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 ③内容:一个工程月以来现场安全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施工工作。 ④纪要:会议形成《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及时发至各现场监理组和承包人,按会议形成的意见与要求,开展安全施工工作,同时上报监理批复。 二、安全监理学习制度 ①时间:项目部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学习,必要时增加学习频率。 ②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 ③内容:学习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与法规,学习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学习有关安全的行业法规、地方法规。 ④建立安全警示栏:在项目部和各科办公室,建立安全警示栏,张贴安全事故法律、法规,张贴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让每个参建施工人员牢记血的教训,时刻绷紧安全保证这根弦。
安全记录制度
①专职安全员根据掌握的现场安全动态,及时记录《安全施工日记》。 ②现场安全员应随时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项记录在《工程施工日记》之中。 ③项目部建立安全施工管理台帐,具体台帐建档目录如下: 1)《安全会议记录》; 2)《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安全事故情况记录》; 5)《安全事故处理结果记录》; 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记录》; 7)《安全事故报表记录》; 8)《安全管理文件汇编》; 9)《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0)《安全管理责任书》; 1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报告制度 一、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各类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监理现场安全主管、业主报告。 二、凡涉及重大安全隐患及各类安全事故,现场应在第一时间之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同时,指令现场立即停工,并正确处置现场。 三、项目部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就施工现场的安全事项及安全保证工作,进行书面汇报。 四、及时向监理上报《安全施工月报》、《安全例会纪要》。 五、监理各类安全工作会议,项目部均应口头或书面报告安全施工工作开展情况。 六 、在危险源施工作业之前,专职安全员应向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与安全程序与监控要点、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一、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检查依据。提高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按照“三查报备”的原则,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工地,现场安全员认真检查各自监管的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上报监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三、项目部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等组成,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四、安全员在实施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现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现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及监理单位。 五、对危险源施工,对重要工序及节点工程施工,除安排现场安全员管理外,项目部将加大检查的频率。 六、组织本施工标段内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互查活动。 七、积极配合监理、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隐患整改制度 一、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安全隐患的检查依据。 二、项目部把安全施工作为日常施工的工作内容之一,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工地,安全员认真检查各自监管的施工现场。 三、施工人员在实施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现场安全员同时上报项目经理。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一、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审查依据。 二、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理驻地办审查: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三、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四、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驻地办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分级进行审查,层层把关,签字后上报总监理办审批。 五、对于以上所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总监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